9月23日,重慶的劉女士駕駛新買不久的一汽大眾ID.6純電車,在使用車載導航行駛時,中控觸摸屏突然出現彈窗廣告并遮擋了行駛中的導航信息。對此,客服回應稱,“確實是廠家推送的‘購車有好禮’彈窗廣告,今后如果有活動還會發(fā)彈窗廣告,但頻次無法掌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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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彈窗廣告,我們早已不勝其煩。不同于常見的電視、手機彈窗廣告,出現在汽車中控屏幕的彈窗廣告,則更容易令駕駛員分心,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。汽車彈窗廣告顯然觸犯了消費者最基本的安全利益,必須要給這任性的彈窗廣告套上枷鎖。
今年9月30日起施行的《互聯(lián)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(guī)定》,明確了互聯(lián)網彈窗廣告服務的邊界,讓類似的彈窗廣告不能再“想彈就彈”。法律法規(guī)的逐步完善為執(zhí)法部門治理類似彈窗廣告提供了法律依據,對廠商的彈窗廣告服務起到有效約束。
值得特別注意的是,此次被曝光的駕駛途中突然出現的彈窗廣告有明顯安全隱患。對于這類情況,還應該明確相關安全事故的責任劃分,確保汽車廠商承擔起相應的責任,唯有如此,才能讓汽車廠商在發(fā)送廣告的時候,能夠做到慎之又慎。
安全無小事,這已然成為一種共識。在駕駛途中推送彈窗廣告,是對消費者權益赤裸裸的漠視。汽車廠商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利益,而忘記企業(yè)應該承擔的責任。安全駕駛容不得廠商的胡作非為,面對這樣的“要命”廣告,既要加強對廠商的事后處罰力度,更應該做到監(jiān)管前置,確保廠商不敢為了利益隨意推送彈窗廣告。
為任性的汽車彈窗廣告套上枷鎖,才能有效降低道路上的安全隱患。嚴格規(guī)范彈窗廣告服務,任何的“無法掌握”,都是對消費者利益的侵犯。希望汽車廠商真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,不再逐利而忘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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